《大公报》2月25日消息,继深圳三家码头商声言要由三月一日起向船公司收取港口保安费后,香港的货柜码头经营商亦提出由五月一日起向使用码头设施的班轮公司收取有关费用。班轮公司对新收费坚决反对,认为保安是码头方面责任。更有个别航商扬言,新增成本将转嫁付货人。
据了解,各班轮公司是在一至两星期前先后收到由个别码头商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收费为每个出入口远洋货柜收五十港元,亚洲区内出入口货柜二十港元,空箱及中转货物免收费。另一说法为划一每个重箱五十港元,空箱与中转箱不收。 就香港码头商提出收取保安费用,各班轮公司已清楚表示拒绝。据报道,深圳三家码头商同样提出征收港口保案费,建议三月一日起执行,航商也是坚决反对,甚至扬言杯葛。
班轮公司坚拒不付
有欧洲班轮公司本地高层强调,拒交港口保安费,是因为要分清责任归属。他说:「码头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让船舶靠泊作业,是基本服务、基本责任,没理由要用户代为出资。正如邀请客人到家,自有责任保障他的安全,没理由要求客人付钱。」
该高层又表示,双方沟通是否足够,五月一日正值船公司与付货人更新服务合约,码头商提出该日新增收费是否适合,现在都不是问题,因为班轮界的一致基调是「一定不付」。
各班轮公司发言人表示,暂不打算透过定期班轮协会采取集体行动。他们均预计,在航商一致反对下,港口保安费最后将不能成事。
深圳三月先行实施
有熟悉航运业运作的人士说,深港两地码头基本上是由相关公司运作,三月一日先在深圳开收港口保安费,是想造成既定事实,方便在香港推行。而据悉和黄港口集团在鹿特丹及英国费力克斯托港的码头已经实行收费。
香港国际柜码头发言人表示,港口保安费属码头方面与船公司双方的协议,不便披露或作任何评论。
现代货箱码头称一直就码头保安作大量投资,收回成本是航运业的趋势。总之,物流链中各环节对航运安全都有责任,公司会继续与各航商沟通。但发言人不肯就码头商的负面反应作直接评论,亦不愿透露未来部署。
有个别班轮公司认为,缴交港口保安费的责任应属出入口商,如最后真要收费,将会转嫁给客户。
保安费或转嫁付货人
香港付货人委员会执行总干事何立基回应指,保证货物的安全,是承运人的基本服务,不应由付货人付港口保安费。码头改善保安,货柜船装卸运作更顺畅,是船公司直接得益。总之原则应该是「谁得益,谁付出」。况且付货人已因美国的通关安排增加了不少成本。「如船公司向付货人收回成本,付货人又可以向谁收回?」他质问道。
他又关注收费的透明度,到底码头商或船公司根据什么厘定收费水平,是与用户摊分,还是全数转嫁。他又强调,如有收费,应过一段时间后就取消,因为保安设施多是一次性投资,长期收取就变成额外收入,绝不公平。
|